注:在我学习康德美学的初期,从他所著的判断力批判的导言开始,而我实际是无法把握的。经由我的良师陈国森的提示,我开始从其正文入手,即判断力批判的分析论,美的四个契机入手,才终于懵懂地了解了康德美学及其背后的思辨过程。这篇笔记便可以当作对亦师亦友的国森兄的回应,在我写此前要的当下看,则是只包括美的分析论和一点点崇高的分析论的。康德哲学的逻辑复杂程度举世皆知,我认为在学习这样复杂学科时是万万不可急功近利,得过且过的,于是就有了撰写这篇笔记的想法,也权当我学习的思路和半途的总结,放在我的个人网站上以防遗失供日后参考。而同样为康德美学所痛苦并快乐的同道们,如见行文中任何错误,若能不吝指正,我一定万分感激。而对于刚刚展开判断力批判的新朋友们,那我则希望此文能够给予一个笨拙的参考,以批判的目光看,而起抛砖引玉之功用。
鉴于作者英语能力的不足,更无德语的丁点认识,故本笔记主要参考李秋零的《判断力批判》中译本,英语篇则是主要对应中译本来定位英语语境的诸名词和关系。此为前提。
审美判断力的分析论
美者的分析论
鉴赏判断的第一契机 (按照质来看)
在鉴赏判断的第一契机中,康德开门见山地提出,鉴赏判断应当是感性的(第1节)。(对于阅读中文的朋友们,有必要在此强调一下,对于aesthetic这一词的理解,始终应当是感性的,而非审美的,至于审美,依照陈国森在课堂内容中,应当对应taste一词。我也认为如此解释便免去了许多误解和矛盾)并且将“美”与“知识”相区分,带出了知性和想象力这两个重要概念。简要地指出了想象力在这一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在此过程中带入了一种主观的情感关系,愉快的情感(我们可以叫做愉悦)。经验语境看,表象和感觉的一切关系似乎能够是客观的,但鉴赏判断的钥匙在于愉悦。而主体正是借由这种愉悦,才能够刺激性地达成对自己的意识。鉴于上文所说的美与知识的区分,康德认为鉴赏判断因其主观性,不能够达成确定认识以形成知识,因而得以与知识判断区分开来。
在第2节中,康德进一步将纯然愉悦与兴趣性愉悦区分开来,康德在第二节开篇就讲到:“被称为兴趣的那种愉悦”,似乎带有一种兴趣与纯然愉悦的暧昧关系,但我认为他在后文中尤其最后一段中的着重强调更为重要,即:“···除非我们把与兴趣相结合的那种愉悦与鉴赏判断中这种纯粹的、无兴趣的愉悦对立起来···”。在这样的语境下则是已经将纯然愉悦与兴趣性愉悦做了一个区分,并对兴趣性愉悦做了这样的定义:
“因此,这样一种愉悦(即兴趣性愉悦,笔者注)总是同时具有与欲求能力的关系···”
那么在这里就可以说,兴趣的要素就在于对某种东西的欲求,而“这种东西”康德在后文定义为“该对象实存的东西”,即需要对实存有所概念。那么与兴趣区分开的对美的愉悦,就自然可以说是脱离了实存的,即“对于事物的实存没有丝毫倾向性”。只有脱离了实存,依靠心中的表象(主观的表象与实存的表象是不同的,实存的表象依靠在经验世界的存在,而主观表象则不然),才可被称为鉴赏判断里的那种愉悦。依靠这个逻辑,我们便可以说鉴赏判断是无兴趣的,即不带兴趣,也不产生兴趣,进一步可以说鉴赏判断不对实存有兴趣,也不对那个实存有获取的欲求。于是第三节康德便开始讨论可能有兴趣的愉悦(适意)或先验语境来讲无兴趣但可能与鉴赏判断的混淆的善,以便后文与鉴赏判断的愉悦概念所区分。
第3节的开头便提出:“在感觉中使感官喜欢的东西就是适意的。”以澄清对“适意”的概念。
我认为理解适意的诸要素在此即完全呈现,即“感觉中”(在康德语境中是客观感觉,可构成知识的),与“使感官喜欢”(主观感觉,愉悦与不愉悦的情感,不能够形成对对象的表象)。感觉是对客体的一个客观表象(康德此处以“草地的绿色”为例,这是客观的),而使感官喜欢则是与主体相关的一种情感(康德此处以“草地是适意的”为例),那么从语言学来讲,便可以理解适意是在对对象的客观表象中使主体产生一种愉快的情感的东西。因而适意是依靠实存的,并且是直接的,以及伴随着对那个实存的欲望(喜欢)。但在康德语境中需要澄清一点的是,适意有时是不带有兴趣的,因有时我们对对象的愉悦是无概念的,即我们虽在某些特定场景,还未有对一个实存的表象有所概念,但单独依靠对其的主观感觉,也可以有适意的产生。这个条件下则是不带兴趣但可以产生兴趣的。而产生兴趣这一点就得以与鉴赏判断的纯然愉悦所区分。
而在第4节中康德则是提出了一个迷惑性的愉悦概念,并且与鉴赏判断的纯然愉悦乃至于适意都相当暧昧,我在此试图根据我的课堂笔记与原文的对照对二者进行划分。
所谓“善”(Gut)的概念,康德进一步做了两个区分,一个是“为某事而善的”,一个是“就自身而言善的”。并且引出了“目的“在其中的位置。而他所说的“目的”在这两种”善“中,我认为是不同的,这点可能要在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一节后才能澄清。我们首先可以从“为某事而善的”入手,并可以定义其为“间接善”。就其概念来看,“我们把一些只是作为手段而使人喜欢的东西”称为是“间接善”,那么就可以说,这个善包含着对一个行动存在的愉悦,也可以说是有确定“目的“的。借助目的的实现,才能够产生善的愉悦,因目的在其中的中介性,故我们说是这样一种善是“间接善”。
“就自身而言善的”与“间接善”则有根本性的不同,我们可以称之为“直接善”。我们在此处主要讨论其中的”完善“。“完善性”,按照康德在后文的定义来讲,即“内在的合目的性”。那么从“内在的”一词便可以与“间接善”得以区分,即“完善”不需要以某个外在的目的为中介,而是借助其自身的杂多与规则、特殊与普遍之间的协调性而产生一种愉悦。当然这也满足了部分知性的意图。
而第5节则是后退一步,对以上三种不同的“愉悦”进行比较,为方便理解,这里则用“适意”、“善”和“美”来直接讨论,以免去冗长的表述。一言以蔽之,即作出“美”的判断的鉴赏判断是静观的,不依靠实存,也不依据概念。那么与之相比的“适意”是依靠实存的,不一定依靠概念。“善”不依靠实存,但依靠概念(比如杂多与规则、特殊与普遍等)。在此对这三种愉悦的区别便可以明了了。
那么根据以上的略解,便可以很容易地理解康德在第一契机最后一小节的总结,那就以此来作为结尾:
“鉴赏是通过不带任何兴趣的愉悦或者不悦而对一个对象或者一个表象方式做评判的能力。这样一种愉悦的对象就叫做美的。“
以上为鉴赏判断第一契机的全部内容。